中小学校常见学生伤害事故主要有以下类型:不可抗力型,如地震、雷击、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;责任事故型,如食物中毒、校园交通事故;违法犯罪型,如校园暴力、校园性侵害等;意外伤害型,如拥堵挤压、运动伤害;人格扭曲型,如学生自杀、自残。
从法律层面讲,学校维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:
第一,要熟悉法律。学校领导、广大教职工不仅要学好《教育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保护法》等教育类法律法规,还要学习《民法通则》、《侵权责任法》等。
第二,要收集证据。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,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学校是否有已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证据。具体来讲,一要建设人防技防设施,及时发现并记录学生伤害事故。二要充实教育管理过程材料,准确反映教育管理的每一个环节。三是全面收集事故处理的过程性、终结性材料,特别是由当事人、证人等签名的第一手材料。
第三,要进行调解。在调查的基础上,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依据《人民调解法》,在合法、自愿、公平的基础上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。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,制作调解协议书,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后执行。
第四,要参与诉讼。这是一种合法的、最有效的、最终的冲突解决手段。全面保障学校合法权益,就不能怕打官司,更不能因惧怕打官司而迁就一些不合理要求。参与诉讼过程中,只要认真研究起诉书,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,完全可以依法维护学校权益。
据《中国教育报》